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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百事通!女子稱價值約5萬元的包裹被寄丟,德邦物流回應

2023-02-25 12:02:24 來源:澎湃新聞

2月23日,劉女士向澎湃質(zhì)量觀投訴平臺(tousu.thepaper.cn)反映,今年1月,她的裝著衣物、護膚品等物品的兩件包裹,通過德邦物流從江西景德鎮(zhèn)郵寄至黑龍江綏化,簽收時卻只收到一件包裹。2月7日,德邦物流系統(tǒng)顯示,“消失”的包裹重新從武漢發(fā)出,并于8日抵達哈爾濱。蹊蹺的是,此后,這一包裹再次“不翼而飛”。

2月24日,德邦物流媒體事務組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,包裹確實仍未找到,目前正全力找件。此前德邦提出的2000元理賠金額是基于客戶的保價聲明,具體賠償金額將與客戶溝通重新確定。

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
劉女士表示,她未主動提交保價聲明。她稱,丟失包裹里一百多件衣服鞋子等,購買時價值約5萬元,德邦物流應按原價賠償。

澎湃新聞注意到,2018年11月,中國快遞協(xié)會官網(wǎng)曾發(fā)布一則法院判決案例。案例中,因2000元保價聲明非消費者填寫,亦未在其聲明價值條款處簽字確認,快遞公司最終被法院判賠全部貨物損失6800元。

消費者投訴:

劉女士在景德鎮(zhèn)當?shù)啬逞菟嚬緞龉ぷ?。今年初,因年后將有工作調(diào)動,她決定將所有衣物、護膚品等日常用品寄回老家黑龍江綏化。

她說,1月10日,她的朋友代她向淘寶代拍商家下單,打算通過德邦物流寄送物品。為此,她將所有物品打包為三個包裹。德邦物流工作人員上門將包裹取走,后告知她已打成兩包。而2月3日她的家人簽收時,卻只有一個包裹。

劉女士說,她立即向德邦物流反映該問題,后者表示,丟失的包裹卡在了德邦武漢樞紐中心。劉女士提供的德邦物流系統(tǒng)截圖顯示,2月7日,該包裹從武漢樞紐中心發(fā)出,于次日到達哈爾濱轉(zhuǎn)運中心。

劉女士介紹,2月12日,德邦物流聯(lián)系她,表示快遞可能再次丟失。次日,德邦物流武漢樞紐中心工作人員向她確認包裹已丟失,之前“包裹已找到并發(fā)出”是搞錯了,讓她找德邦總部走理賠程序。

然而,截圖顯示,2月18日,德邦物流系統(tǒng)顯示該包裹“已簽收”。劉女士稱,她聯(lián)系德邦理賠部門要求照原價賠償,對方表示只能賠付2000元。

丟失的包裹卻顯示2月18日已簽收。

劉女士提供相關(guān)網(wǎng)購截圖稱,丟失的包裹中主要是衣服鞋子帽子等物品,共一百多件,價格多是幾百塊的,也有兩三千元的。

劉女士稱,這些丟失物品中有一些找不到票據(jù)了,所有丟失物品總價值約5萬元,而她的月薪只有8000元,這對她來說是很大一筆損失。

企業(yè)回應:

2月23日,德邦物流聯(lián)系劉女士,安排德邦景德鎮(zhèn)工作人員與她面談。

據(jù)劉女士丈夫提供的錄音,對方表示,物流件軌跡是由包裹標簽掃描生成的,劉女士的包裹疑似在運輸途中發(fā)生標簽脫落。這位工作人員還向劉女士表示,公司將繼續(xù)幫助她尋找這一物流件,并將重新為她爭取賠償金額。

2月24日,德邦物流媒體事務組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,劉女士的這一物流件確實尚未找到,具體賠償金額將在同客戶溝通之后確定。對于此前丟件后物流軌跡信息更新的情況,她解釋稱,物流軌跡更新可能是因為物流合車并發(fā)系統(tǒng)自動生成的,客服發(fā)現(xiàn)軌跡更新后誤以為已經(jīng)找到并告知劉女士。

對此前客服告知劉女士只能賠付2000元,該工作人員稱,這一金額是基于客戶下單時在系統(tǒng)中提交的保價聲明形成的。

淘寶賣家告訴劉女士朋友,德邦物流自帶2000元保價。

對于這一說法,劉女士表示,她未主動提交保價聲明。劉女士提供的截圖顯示,淘寶賣家曾告知劉女士“德邦物流自帶2000元保價”。劉女士的電子運單界面除標明2000元保價外,在保價增值費一欄沒有信息。

相關(guān)案例:

2018年11月,中國快遞協(xié)會官網(wǎng)曾發(fā)布一起法院判決案例。因2000元保價聲明非消費者填寫,亦未在其聲明價值條款處簽字確認,快遞公司最終被法院判賠全部貨物損失6800元。

該案件中,趙某在安徽省舒城縣某快遞公司郵寄包裹。2017年6月,包裹在運輸途中發(fā)生丟失,趙某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全部貨物損失和延遲交貨的經(jīng)濟損失等共計43700元,而快遞公司則辯稱趙某在運單上自行申報的貨物保價價值2000元,因托運單上未詳細說明物品,只愿意在2000元保價范圍內(nèi)賠償原告只含裸機盒、主板的服務器,其他損失不予承擔。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起訴至法院。
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辯稱其只應在2000元保價范圍內(nèi)賠償,但運單上保價聲明價值2000元非原告填寫,原告也未在保價聲明價值條款處簽名確認,不能認定原告接受在貨物滅失的情況下,被告在不超過2000元保價范圍內(nèi)賠償?shù)馁r償規(guī)則。最終,法院判決快遞公司賠償趙某全部貨物損失6800元。

標簽: 德邦物流 快遞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