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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租金不高于市場價70% 累計租不超過9年

2021-10-27 08:20:12 來源:河南商報

近日,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》(簡稱《辦法》),對公寓分配、運營維護等作出要求。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如何申請?申請后能住多久?租金標準是什么?商報整理了大家關心的問題,來看答案吧!

Q1

誰能申請?

在省直和中央駐鄭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工作的以及我省重點領域引進的青年人才。

申請人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鄭州市內五區(qū)和航空港區(qū)、鄭東新區(qū)、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、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無自有住房,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關保障性住房貨幣補貼;年齡在45周歲(含)以下;學歷為全日制本科(含)以上。

Q2

租金多少?

依據《辦法》,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標準原則上不高于同區(qū)域住房市場租金的70%,與同區(qū)域鄭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標準基本保持一致。租金等費用繳至豫資青年人才公寓公司指定賬戶。

Q3

能租多久

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實行租期制,租期不超過3年,期滿仍符合租住條件的可以申請續(xù)租。續(xù)租需在租期期滿前2個月向省直保障房中心提出書面申請,續(xù)租不得超過2次,累計租期不超過9年。

Q4

具體咋申請?

省直保障房中心發(fā)布配租公告后,申請人如實填寫“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請表”和“信用承諾書”,由所在單位對相關信息進行審核、公示,通過后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
申請人將“申請表”“信用承諾書”和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結婚證、鄭州市個人房屋產權信息表等原件掃描上傳至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網。

省直保障房中心對申請人上傳資料進行資格審核、信用核查,報省事管局審批。資格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,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向申請人發(fā)送配租編號。

申請人憑配租編號參加抽簽選房,承租房源確認后,申請人將書面申請材料送省直保障房中心查驗建檔,現場核驗,最終與豫資青年人才公寓公司簽訂租賃協議。

申請、審核、租金收繳、物業(yè)服務、日常服務管理等網上辦理。(頂端新聞·河南商報首席記者陳朋沖)